BBC 中文网 | 中国报道 | 云南法官因争执铐押律师被撤职
综合中国媒体报道显示,审判员洪猛10日上午审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来自昆明某律师事务所的诉讼代理人何律师认为庭审笔录遗漏了自己的辩论观点,要求补正未获准许而拒绝签字。
随后,何律师在庭审笔录的第二页上写下“笔录记录不全面,要求补正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字样。
审判员洪猛要求何律师对此行为进行检讨,何律师拒绝,洪猛于是指令法警用手铐将何律师铐在法院球场的篮球架上。直到澄江法院一位副院长得知情况后才让法警解除手铐。
10日上午,我与游精佑妻子陈女士,还有吴华英和范燕琼的律师去了马尾区公安局,找到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郑警官(负责办理律师会见)。郑警官告诉我们,这起诽谤案因涉及国家秘密,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聘请律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他让我们填写了涉密案件聘请律师申请表,并说在三天内作出是否同意聘请律师决定。虽然我对这起诽谤案列为涉密案有看法,但也必须按法律规定来办。既来之,则安之,11日和12日是休息日,第三天就是星期一了。
什么是涉密案件,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中有明确解释。该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要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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